林学与园林学院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9-09-02

实验室本着“找得到人、打得开门;设备能运转,实验能开展;卫生有人管理,安全有人负责”的要求,“热情服务意识强,参与教改意识强,安全卫生意识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目标,“网络化与模块化”的管理模式为准则开展工作。

(一) 实验室日常管理责任

1. 总负责人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兼职担任实验中心主任;

2. 负责人实验中心具高级职称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中心副主任;

3. 中心秘书实验中心具高级职称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中心秘书;

4. 分管负责人:实验中心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二) 安全责任管理结构图


(三) 实验教学中心任务分解

1. 总负责人:中心主任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总体规划的编制实施、实验室改造及大型仪器的添置、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筹建;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设等

2.负责人:中心副主任负责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规划使用实验教材编制使用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维护。同时,开展实验中心核查到岗、实验课程分配安排、安全卫生监查管理等工作,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转;

3. 中心秘书负责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日常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

4. 分管负责人:实验技术人员本着统一调配与自愿选择相结合的办法,分管若干功能实验室,作为各相应实验室教学、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各分管实验室的低值易耗品预算、采购、领取、管理,仪器设备使用的培训、登记、检修、维护,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参与实验教学改革及教研课题的申报,协助教师在本室开展的其他科研工作。

(四)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学院明确职责,由分管实验中心副院长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落实各分级安全责任人和实验室安全员,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制定、更新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 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 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 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 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五) 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

1. 每两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相关人员参加。

2. 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安全会议指示,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

(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制定部署下阶段安全任务。

(3)分析总结近期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4)探讨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好安全笔记,建立安全档案及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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